本年度报告由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以及国办公开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》要求编制而成。全文内容由总体情况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。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(一)主动公开

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,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及时更新政策文件、组织机构、办事流程等信息,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,持续扩大政府工作信息知晓面。2024年,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主要聚焦在价格收费、行政执法事项等重点领域;通过微信公众号余杭发展规划发布推文493条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

本年度处理公民和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32包含上一年度结转2办结29件,均按时收件并严格按照《条例》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办理3件结转下年答复从申请方式看,网络申请23件,占72%;信函申请9件,占28%。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价格收费、重大项目建设人防工程、区域发展规划等方面。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,行政诉讼案件1件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

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中,安排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,不断完善工作机制、明确责任分工,按照规范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。以“公开为常态,不公开为例外”为基本工作准则,在文件发布前开展政务公开审核,推动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化、制度化;严格落实“三审三校”制度,做好信息编辑、审批、发布全过程审核,加强新媒体平台管理,确保信息的准确性、实效性和权威性。

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

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,结合我局工作实际,按期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,安全运维我局微信公众号,及时公布、更新政务信息。

(五)监督保障

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评分细则,将常规工作与阶段性重点工作相结合,定期通报晾晒各业务科室(单位)完成情况;按照上级指导和要求,做好政务公开检查工作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;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最新要求规定,开展专题教育,加强日常学习培训,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。积极落实社会评议工作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。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

规章

0

0

0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2

3

12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24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0

行政强制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

企业

科研

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26

4

0

0

0

0

30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2

0

0

0

0

0

2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12

1

0

0

0

0

13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三安全一稳定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13

3

0

0

0

0

16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其他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25

4

0

0

0

0

29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3

0

0

0

0

0

3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1

0

0

0

1

0

0

0

0

0

1

0

0

0

1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2024年,我局针对2023年度报告中提到的问题,通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管理、拓展政策解读方式等举措,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,但仍存在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还不够深刻、工作总结提炼还不够典型等问题。下一步,我们将着力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:一是加强业务学习,深入学习《条例》文件精神,提高业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;二是紧扣工作重点,围绕政策规定,回应价格收费等内容,提高政策解读质量,积极回应社会关切,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2024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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