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所周知,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证书也须定期复审。对于企业来说,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、复审档案尤为重要。
加强持证上岗、定期复审等情况的监管,是安全管理者必须承担的责任;如实记录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,留存资料档案备查,完善应急预案体系,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,亦是安全管理者的义务。
■典型案例
2024年2月29日,余杭执法人员到杭州某广告创意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,发现该公司有低压电工作业人员,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,但未按要求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、复审、申报、培训、考核、复审等情况进行档案管理。
该公司存在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违法行为。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予以警告,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■相关法律法规
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》第三十四条: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,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、复审档案,做好申报、培训、考核、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。
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》第三十八条: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,给予警告,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(区应急管理局提供)